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青岛港公安局消防支队隆重举行“8·12”纪念活动
引用本文:陈业峰,陈勇.青岛港公安局消防支队隆重举行“8·12”纪念活动[J].水上消防,2007(5):F0002-F0002.
作者姓名:陈业峰  陈勇
摘    要:8月18日22时40分,颜某驾驶江苏车号牌的江铃牌货车,经烟台港环海路客运站码头准备乘船去大连时,被烟台港公安局消防支队执勤民警在车厢内查获5瓶共计55kg液化石油气。经鉴定,该物品压力在2.5MPa左右,属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目前,消防支队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车司机进行消防行政处罚。

关 键 词:危险化学品  黄金水道  消防行政处罚  消防支队  液化石油气  易燃易爆  法律法规  烟台港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