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实务及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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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实务及法律依据[J].中国港口,2006(9):4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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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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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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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础资产必须产权清晰并且权力完整。根据证监会的试点原则,基础资产应当为能够产生未来现金流的可以合法转让的财产权利,可以是单项财产权利,也可以是多项财产权利构成的资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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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产证券化 法律依据 资产组合 证监会 权利 财产 现金流 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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