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租赁的租金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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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愈.集装箱租赁的租金计收[J].集装箱化,1997(6):23-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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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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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海运学院,上海20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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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租金支付是租箱合同中的重要条款。租箱人应在租赁期内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租金,一旦发生租箱人未按时或按量支付租金的行为,则被视为严重违约,租箱公司有权收回箱子,并提出有关赔偿要求。租金在租期内按每箱天以合同约定的租金费率计收,租期从租箱公司向租箱人交箱当日起算至租箱公司接受还箱的次日时止。但是在实际情况中,租箱人提、还箱的日期往往不能与合同规定的提、还箱日期相吻合,或租期内箱子灭失、租箱人不按时按量支付租金,都会影响到租金计收,应视不同情形作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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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租金 计收 支付 公司 集装箱租赁 费率 合同约定 条款 违约 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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