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读后感(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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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雷士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读后感(二)[J].城市道桥与防洪,2011(7):290-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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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士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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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金钟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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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4实施条例对招标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的规定和责任承担4.1对招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第6条)(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按照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等手续的,已经履行完毕。(3)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结合2008年工程量清单计价就招标方资金是否落实,招标方应明示告知投标方:a.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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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资格准入制度 工程量清单计价 资金来源 责任承担 从业人员 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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