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时段丢失车 停车场可以不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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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州市物价局4月底发出《关手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去年11月15日开始实施的《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比如,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与居民住宅共用的室内和露天停车场应区别进行管理;免费保管期内,车辆发生毁损或丢失的,停车场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将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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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停车场 丢失 免费 时段 损害赔偿责任 管理办法 保管期 有关问题 娱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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