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和山东省政府批准黄河三角洲三港口为区域性重要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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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应雄.交通运输部和山东省政府批准黄河三角洲三港口为区域性重要港口[J].港口科技,2011(2):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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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应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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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2011年1月27日召开的山东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获悉,(山东)黄河三角洲地区潍坊、东营、滨州三港,经交通运输部和山东省政府批准,由一般性港口提升为区域性重要港口,以适应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和山东省实施蓝色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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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黄河三角洲地区 山东省 区域性 省政府 运输部 港口 交通 经济发展战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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