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工长制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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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第四工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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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推行工长制以前的基层组织我局1952年以前的基层组织是工班(或组),主要是根据工程种类和性质组成的。当时班组没有固定人数,仅根据工程区域,几个班组组成一个小队,由工人中选出不脱产的小队长负责管理。另外,基层设有施工员,负责技术指导。1953年初,在总结了赵永喜等先进小组劳动组织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了路基、路面工程以12人为1个班(组),桥涵工程一般以18人为一个班(组);路基、路面工程8个班(96人)为一小队,设置专职小队长;桥涵工程根据工程规模、工人数量,也适当划分了小队,技术上归基层的施工员负责。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这种组织形式存在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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