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鲁班奖入选条件有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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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中国建筑业协会下发的《关于评选2004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中,2004年鲁班奖的评选条件进行了3个方面的调整:申报工程的同时要申报工程是否存在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对电力工业中的变电站项目,要求电压等级提高到500kV及以上;交通工程中内河港口建设的吞吐量提高到100万t(杂货)。 水利工程、住宅工程及工程规模在6万m2及以上的其它群体建筑、其它类工程规模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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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04年 鲁班奖 入选条件 评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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