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过错行为+避让失败=交通事故”——解读开拓当事人责任确定新思路的江苏版交通事故基本模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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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韦岗宁.“交通过错行为+避让失败=交通事故”——解读开拓当事人责任确定新思路的江苏版交通事故基本模型[J].公安交通科技窗,2006(6):4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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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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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统一执法处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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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配套法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对交通事故事实和形成原因作出认定,并确定当事人责任。如何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法律法规做了原则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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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模型 江苏 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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