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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路政管理规定中公路行政主体的法理学思考
引用本文:花蕾,周灵芝.新旧路政管理规定中公路行政主体的法理学思考[J].山东交通学院学报,2004,12(3):84-86.
作者姓名:花蕾  周灵芝
作者单位:1. 长安大学,人文学院,陕西,西安,710064
2. 长安大学,经管学院,陕西,西安,710064
摘    要:从公路行政主体的名称、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以及主体资格三方面对新旧路政管理规定进行比较,对公路行政主体内涵的变化进行了探讨。特别就公路行政主体资格问题,从法理学角度探讨了新规定中规定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权由行政委托取得的原因。

关 键 词:旧路  路政管理  公路管理  新规定  管理权  角度  主体资格  内涵  问题  机构
文章编号:1672-0032(2004)03-0084-03
修稿时间:2004年3月16日

Jurisprudence Consideration on Highway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in the New and Old Management Regulation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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