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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法的价值冲突及其整合
引用本文:陶琳,陈鹏.我国教育法的价值冲突及其整合[J].交通高教研究,2014(6):27-34.
作者姓名:陶琳  陈鹏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陕西西安710062
摘    要:我国教育法的价值冲突是各主体所持价值评价标准之间的冲突,亦是教育法的目的价值之间的冲突,具体表现为国家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国家教育权与办学自主权、国家教育权与学术自由权之间的冲突,体现于教育法的具体内容中。社会变革、各主体价值主张的多元化与教育的复杂性共同作用,造成了教育法的价值冲突。教育法的价值冲突与暂时消解是教育法进步的主要方式,在整合教育法的价值冲突时必须坚持中立原则、人权优位原则、合教育性原则和程序正义原则。

关 键 词:教育法  价值冲突  教育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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