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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设规>中3.1.8第2条规定的处理方法
引用本文:张鹤.对<设规>中3.1.8第2条规定的处理方法[J].铁道通信信号,2002,38(5):33-33.
作者姓名:张鹤
作者单位:沈阳铁路局吉林勘测设计院,工程师,132001,吉林省,吉林市
摘    要:铁道部1999年3月2日发布的<铁路信号设计规范>中增加了许多新规定,其中3.1.8第2条规定:当相邻的轨道电路由不同电源供电时,其电源不应同相位,并在该绝缘两端设置轨道电路的发送端.这一规定在正常条件下比较容易实现,但在特殊情况下,还需对轨道电路进行调整.

关 键 词:规定  处理方法  铁路信号  设计规范  轨道电路  供电
修稿时间:200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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