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设规>中3.1.8第2条规定的处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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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鹤.对<设规>中3.1.8第2条规定的处理方法[J].铁道通信信号,2002,38(5):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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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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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铁路局吉林勘测设计院,工程师,132001,吉林省,吉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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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铁道部1999年3月2日发布的<铁路信号设计规范>中增加了许多新规定,其中3.1.8第2条规定:当相邻的轨道电路由不同电源供电时,其电源不应同相位,并在该绝缘两端设置轨道电路的发送端.这一规定在正常条件下比较容易实现,但在特殊情况下,还需对轨道电路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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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规定 处理方法 铁路信号 设计规范 轨道电路 供电 |
修稿时间: | 2002年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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