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机构货运源头监管的五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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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祥龙.运管机构货运源头监管的五大作用[J].运输经理世界,2012(13):8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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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祥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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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天长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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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安徽省出台的第一部道路运输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的政府规章。它标志着该省在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时在法制层面上取得了新的突破。笔者作为县级运管机构一线治超工作人员,对此感受颇深,认为《办法》颁布及时,作用很大,是运管机构从事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利器和法宝,对运管机构从事货运源头治超工作有五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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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源头治理 运管机构 货运 车辆超限超载 监管 货物运输 道路运输 安全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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