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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内河船舶污染强制责任 保险限额的研究Ⅰ ——国内外船舶污染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设置研究
引用本文:李涛,李鲁宁.关于我国内河船舶污染强制责任 保险限额的研究Ⅰ ——国内外船舶污染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设置研究[J].交通节能与环保,2019,15(4):23-27.
作者姓名:李涛  李鲁宁
作者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88;,大连海事大学,辽宁 大连 116026;,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88
基金项目: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摘    要:本文是财政部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港口近岸生态环境损害评价方法及生态修复技术研究”的研究成果。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内河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限额的制定方法,文章通过分析国内外船舶污染责任保险限额设定内容、设定方式和设定依据,明确其设定思路并分析其优缺点,进一步确定我国内河船舶污染责任保险限额的的法律依据,比较责任限额的科学设置方法。在“限额设置区间、区间递进方式、限额变动、起始吨位、使用货币、责任限额的确定方式、对责任限制的免除条件、法律基础”等方面进行了理论创新,提出详细的可操作性设置建议。

关 键 词:内河  船舶  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责任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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