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疑"交强险"和"车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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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伯顺.释疑"交强险"和"车船税"[J].汽车与配件,2007(27):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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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伯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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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国务院于2006年12月29日以第482号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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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事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机动车 强制保险 《条例》 保险机构 保险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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