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330元养路费难以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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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青春.补交330元养路费难以接受[J].驾驶园,2002(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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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青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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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赣榆县墩尚镇墩四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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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驾驶园>编辑部同志: 我特向你们反映一件事,敬请你们为我主持公道. 2001年10月5日,我驾驶苏GD9507农用车拉货,途经山东省临沭县县城附近时,被该县养路费收费人员拦截,要查养路费.当时我把行驶证及养路费交费单呈给他们,他们说养路费交费单上的吨位是2吨,而行驶证上的吨位是1.5吨,以两者吨位不符为由,要我再补交1.5吨的养路费.无奈之下,我又交了330元才得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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