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补交330元养路费难以接受
引用本文:杨青春.补交330元养路费难以接受[J].驾驶园,2002(3):22.
作者姓名:杨青春
作者单位:江苏省赣榆县墩尚镇墩四村
摘    要:<驾驶园>编辑部同志: 我特向你们反映一件事,敬请你们为我主持公道. 2001年10月5日,我驾驶苏GD9507农用车拉货,途经山东省临沭县县城附近时,被该县养路费收费人员拦截,要查养路费.当时我把行驶证及养路费交费单呈给他们,他们说养路费交费单上的吨位是2吨,而行驶证上的吨位是1.5吨,以两者吨位不符为由,要我再补交1.5吨的养路费.无奈之下,我又交了330元才得以放行.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