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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案
引用本文:杨永奇,莫莉娜.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案[J].驾驶园,2001(1):23.
作者姓名:杨永奇  莫莉娜
摘    要:2000年8月29日,河南省永城市蒋口乡村民陈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与市电信局职工周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相撞.事故发生后,两人都自认为自己有理,均要求对方赔偿,由此发生争执;两人又找来中间人"私了",最终也没有分出个"子丑寅卯".直到9月1日,双方才到交警大队报案,要求处理.由于现场已被破坏,双方又各执一辞,造成责任无法认定.交警大队事故科经过调查后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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