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将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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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务部于日前发布消息称,为整顿和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秩序,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六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于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通知称,当前,一些地方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活动有所抬头,报废汽车、拼装车上路行驶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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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报废汽车 回收拆解 专项整治 生命财产安全 道路交通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上路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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