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Ⅲ实施方案调整摩企赢得转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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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郝娟.国Ⅲ实施方案调整摩企赢得转机[J].摩托车技术,2009(7):I0001-I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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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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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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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6月11日,国家环保部发布公告,宣布调整摩托车国Ⅲ排放标准的实施方案。该公告要求,全国范围内所有制造、销售、注册登记的两轮摩托车和两轮轻便摩托车自2010年7月1日起、三轮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自2011年7月1日起,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Ⅲ标准要求,同时停止制造、销售、注册登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相应类型的车辆;国Ⅲ标准型式核准要求的实施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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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方案调整 轻便摩托车 大气污染物排放 三轮摩托车 排放标准 注册登记 两轮摩托车 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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