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迂:《宿迂市机动车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全面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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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晓晓.宿迂:《宿迂市机动车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全面启用[J].汽车维护与修理,2011(3):9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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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晓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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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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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为,维护学员和驾驶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减少在培训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宿迁市自2011年驾校新开班之日起,全面使用《宿迁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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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驾驶培训 机动车 合同 合法权益 培训机构 宿迁市 驾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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