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难救助及其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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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廷中.海难救助及其立法[J].世界海运,2002,25(1):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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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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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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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海难救助(Salvage at sea),是指对海上遇险的财产,由外来力量对其施救或提供援助的法律行为.在各国的海商法中,均有海难救助制度,我国亦同.在海商法中,海难救助制度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其他某些制度具有密切的联系,例如船舶优先权制度、海上保险制度、共同海损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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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难救助 立法 海商法 海难救助制度 合同救助 |
文章编号: | 1006-7728(2002)01-0048-02 |
修稿时间: | 2001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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