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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诉前保全程序中救助报酬担保的形式要求
引用本文:陈亚.中国诉前保全程序中救助报酬担保的形式要求[J].世界海运,2012,35(8):44-46.
作者姓名:陈亚
作者单位:厦门海事法院
摘    要:<正>提要]LOF2000劳合社救助标准格式合同的海难救助人为保障其救助报酬的实现,在中国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扣押被救货物时,货物所有权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供担保以释放被扣货物。对该担保的审查,由中国法院依据中国的程序法进行。虽然救助合同对救助报酬担保的形式存在特别约定,但中国法院的审查并

关 键 词:救助报酬  中国  担保  全程序  格式合同  海难救助  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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