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船舶登记制度 |
| |
引用本文: | 张惠良.中国香港船舶登记制度[J].世界海运,2009,32(2):70-70. |
| |
作者姓名: | 张惠良 |
| |
作者单位: | |
| |
摘 要: | 根据国际公约和各国法规的规定,船舶通常应具备的证书包括:船旗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适航证书、船舶吨位证书、船舶载重线证书、货船设备安全证书和货船构造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报或电话证书、客船安全证书、船舶旅客定额证书、船舶入级证书、船舶起货机设备证书、国际防止油污证书、船舶航行安全证书等。船舶登记是船舶取得所有权和船旗籍.
|
关 键 词: | 船舶登记制度 中国 香港 适航证书 安全证书 船舶检验证书 国际公约 船舶航行 船舶吨位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