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船舶危险区域进行明火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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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凌宗峰,李钦业,荷铭.如何在船舶危险区域进行明火作业[J].水上消防,2004(3):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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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凌宗峰 李钦业 荷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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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船舶危险区域是指经常积聚或装卸易燃易爆的场所。船舶在营运过程中,其货油舱、燃油舱、泵舱、隔离舱、污水舱、压载舱等舱室处所,会因种种原因造成损坏,为了维修的需要,要在这些处所进行明火和火星作业。明火作业是指伴有裸露的火焰和炽热工件的作业,如电气焊、气割、喷灯等;火星作业,是指在操作中可能出现火星的作业,如带电作业、使用风动、电动工具、敲铲铁锈等。在船舶维修中,明火作业比较常见一由于这些场所中存在着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遇到火星或明火会引起燃烧或爆炸,因此,必须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在这些处所进行明火作业或火星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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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船舶防火 船舶危险区域 明火作业 船舶安全 火星作业 测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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