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提升船员适任能力 保持全面有效履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引用本文:中国海事局船员处.提升船员适任能力 保持全面有效履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J].中国海事,2012(5):11-14.
作者姓名:中国海事局船员处
作者单位:中国海事局船员处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已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则规范了船员考试制度及任职条件,充分体现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的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内容,适应了保持全面、有效履约的需要。为便于广大船员了解相关内容,本刊特约中国海事局船员处对规则进行详细解读。

关 键 词:船员适任考试  适任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规则  船员证书  适任能力  海船船员  修正案  马尼拉  考试制度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