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亚通航水域之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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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赫地.内河亚通航水域之界定[J].中国水运,200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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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赫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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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十一条中规定:“内河通航水域,是指由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可供船舶航行的江、河、湖泊、水库、运河等水域。”这就明确了内河通航水域的认定权属于海事管理机构。那么,如何认定内河通航水域,是否要有个统一的易操作的界定标准,如要有又该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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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通航水域 界定 海事管理机构 《条例》 船舶航行 运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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