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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难的定义和成立要件
引用本文:刘孜文.论海难的定义和成立要件[J].中国水运,2007,7(11):260-263.
作者姓名:刘孜文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法学院
摘    要:海难是在海上运输中承运人对货损主张免责的一项重要事由。海难的定义为:适航的船舶,遭受到水上特有的不可预见的风险或意外事故,且超出了该船按照当时的客观条件所能抵御的限度。船舶的适航性是承运人能否依赖海难免责的先决条件,如果违反了这一条件,就不能够享受海难的免责。不可预见性是海难成立的最为重要的一个条件,无论是在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在大陆法系国家,不可预见性都得到了承认。海难还必须是水上特有的风险,即这种风险在陆地上不可能发生。当然,海难的成立还需要考虑一些技术性因素。

关 键 词:海难  适航  不可预见  海牙规则
文章编号:1006-7973(2007)11-0260-04
修稿时间:2007年7月18日

By perils of the sea definition and tenable important document
Liu Ziwen.By perils of the sea definition and tenable important document[J].China Water Transport,2007,7(11):260-263.
Authors:Liu Ziwe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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