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12部委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
引用本文:本刊编辑部.12部委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J].中国水运,2012(7):1.
作者姓名:本刊编辑部
摘    要:6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证监会等12个中央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民间资本投资物流领域的支持力度,为民营物流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意见》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第三方物流服务领域。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从事社会化物流服务,为民间资本投资参与承接传统制造业、商贸业的物流服务外包创造条件;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多式联运、集装箱、供应链管理、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等物流业重点领域;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园区等物流基础设施领域,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水联运、公水联运等转运中心设施建设。《意见》要求加快形成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的管理体制。打破阻碍物流设施资源

关 键 词:民间资本投资  物流领域  民间投资  物流企业  物流服务  第三方物流  供应链管理  实施意见  国际物流  物流业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