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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引航必须坚持统一管理
引用本文:陈治政,张铜宁.长江引航必须坚持统一管理[J].中国水运,2004(9):22-23.
作者姓名:陈治政  张铜宁
作者单位:长江引航中心,江苏214431
摘    要:1996年交通部领导视察长江时明确指出,长江引航“应尽量创造条件,实行在航交接,彻底与国际惯例接轨”,“不能哪个港口的引航员只引哪个港口的船,引航员涉及到国家的国际形象,要打破行政区划,不能画地为牢,要适应船舶运行的自然规律”。根据部领导指示精神,长航局、长江港监局决定改革长江引航管理体制,成立长江引航中心,对长江引航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这是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同年被评为全国交通十大新闻。

关 键 词:实行  国际惯例接轨  引航员  改革举措  长江  交通部  坚持  船舶  港口  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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