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修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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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剑锋.《航道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修改建议[J].中国水运,2014(1):138-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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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剑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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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安徽合肥23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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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航道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S133—3—2010)是按工程类别对各勘察阶段的勘察工作进行规定的,不利于从宏观上把握工程地质条件,建议按照勘察阶段,分别对各类工程进行规定,并对各勘察阶段勘察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规定;规范缺少堤防工程地质勘察的规定,建议增加堤防工程地质勘察的规定,这样有利于统筹考虑勘察方案;规范未将渠化工程中航道工程很好地融入,建议将渠化工程融入进来,形成一个完整的航道工程体系勘察规范,便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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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航道 工程地质 规范 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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