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公路运输
水路运输
铁路运输
学报及综合类
综合运输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海事管理机构对危险货物集装箱实施开箱查验的改进建议
引用本文:
王再军,汪世锋.海事管理机构对危险货物集装箱实施开箱查验的改进建议[J].集装箱化,2011,22(9):30-31.
作者姓名:
王再军
汪世锋
作者单位:
宁波海事局
摘 要:
1法律依据1.1《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该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海事管理机构认为交付船舶载运的污染危害性货物应当申报而未申报,或申报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可以实施开箱查验;在查验过程中,货物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到场,并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包装;海事管理
关 键 词:
海事管理机构
改进建议
货物集装箱
防治船舶污染
查验
海洋环境
开箱
海运危险货物
管理条例
危害性
收稿时间:
2011/7/28 0:00:00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集装箱化》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集装箱化》下载
免费
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