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港口作业合同纳入海商法修改内容的必要性及相关建议(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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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愈.将港口作业合同纳入海商法修改内容的必要性及相关建议(一)[J].中国港口,20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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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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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松下码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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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当前,由于调整港口民事关系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港口在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经济纠纷不断,这给港口经营人和海事审判带来极大的困扰一、现行法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思路众所周知,我国已经是世界第一港口大国,港口在航运物流和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有海运就必定有港口,但海运方面的民事法律关系有相对完善的《海商法》来调整,港口方面的民事法律关系却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合同法》没有港口作业合同分则,而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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