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内贸费规》的若干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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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兴湖,陈馨.实施新《内贸费规》的若干思考[J].中国港口,2005(10):4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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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兴湖 陈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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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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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新《内贸费规》的实施,标志着在落实港口经营人自主定价权上迈出了重要的第一步 长期以来,作为国家基础设施的港口尤其是国有公共码头,其费收项目及标准都是严格的政府定价。这种费规管理模式实际上限制和剥夺了港口企业自主定价的权利(实际操作中是剥夺了港口企业制订超过政府定价上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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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港口企业 基础设施 实际操作 管理模式 定价 经营人 政府 权利 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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