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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江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探讨
引用本文:叶兰馨.关于长江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探讨[J].中国港口,1995(4):20-20.
作者姓名:叶兰馨
摘    要:<正>一 从1984年起,交通部根据国务院国发(1983)50号文件精神,对长江航运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十余年来,虽有些港口在建设与生产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内外条件不成熟,使国发(83)50号文件的设想,并没有完全实现。加上我国各项(财税、金融、外汇、外贸、投资……等)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运输市场的逐步形成,使长江港口一时难以适应社会的需要。目前长江港口面临困境,存在着下列主要问题: 1、港口管理,政出多门。港口下放后,交通部、长航局曾多次组织人员,拟定长江干线港口“管理条例”;“管理办法”;但由于这些规章与办法牵连面广,情况复杂,迟迟不见出台。而有些地方政府有关港口管理办法都陆续出台,并相继成立地方行政管理机构。行使地方行政管理权并制定相应的规章与办法,来管理地方港口和双重领导的港口,在执法过程中,产生不少矛盾,使长江的地方港口与双重领导港口之间,经常出现争货源、争码头、争泊位、生产秩序混乱等政出多门的现象,从而导致长江港口功能的削弱。 2、港口负担沉重。港口建设资金向银行贷款,每年还本付息的任务相当繁重。有些港口的外贸码头,地方与长航重复建设,造成国家资源浪费,有些港口的客运码头与设施建设,过于庞大,加上多属于社会效益,形成港口投入多、产出少的?

关 键 词:港口建设  港口管理  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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