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002”轮载货物损害赔偿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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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绍辉.“粤能002”轮载货物损害赔偿纠纷案[J].珠江水运,2002(6):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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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绍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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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海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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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 原告:深圳市粤能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称粤能公司) 被告:深圳市粤顺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称粤顺公司) 2000年4月11日,粤顺公司用传真向广州市天河昌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昌泰公司)发出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的要约。要约内容为:粤顺公司向昌泰公司供应180CST燃料油,数量1,500吨±10%,价格1,650元/吨;供货时间4月11日±3天;交货地点广州港二虎锚地”佳娜”轮;由昌泰公司自派小船到锚地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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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粤能002“轮载货物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例 合同法 法律责任 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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