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港口经营人的归责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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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华,马丹.试论港口经营人的归责原则[J].珠江水运,2011(8):6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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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华 马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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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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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港口是国际海上客货运输的枢纽,在海运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我国的立法中,至今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港口经营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明确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及其归责原则,既有利于完善相关理论,又有利于解决港口业务中发生的民事纠纷,对于繁荣整个航运经济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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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港口经营人 承运人 归责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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