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对海上货运代理合同中间接代理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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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强.《合同法》对海上货运代理合同中间接代理的完善[J].水运管理,1999(12):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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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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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平凡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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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在此以前,我国海上货运代理方面可适用的法律(也包括水上、陆路、航空、多式联运货代方面),主要有《民法通则》、1995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1998年1月26日外经贸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民法通则》对代理仅规定了一种直接代理。所谓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本人的利益,并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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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路运输 货物运输 合同法 间接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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