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费改税对航运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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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学海.试析费改税对航运企业的影响及对策[J].水运管理,1999(11):31-3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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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学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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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台州市航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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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费改税工作“这是一项理顺分配关系,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和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大举措”,势在必行。笔者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航区实际,就费改税对航运企业的影响与解决途径,谈点个人看法。目前,我市航运企业向当地航运管理部门缴纳的国家规费有两种:一是沿海船舶的航政费(按营运收入的4%计征)和内河船舶的航养费(按营运收入的6%计征);二是水路运输管理费(沿海、内河均按营运收入的1.5%计征)。就沿海船舶而言,这两项规费合计,只占船舶营运收入的5.5%。但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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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航运企业 费改税 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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