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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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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外公路》2006,26(6):140-140
2006年12月9日8时,山西省高速公路开始实行货车计重收费。此次实行的计重收费将改变过去按照车型分类收取通行费的方法,而是依据车货总重量和行驶里程计收车辆通行费。  相似文献   

2.
自5月28日交通运输部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从明年开始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的消息之后,交通运输部再次发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的公告,该标准将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不再计重收费,改按车(轴)型收取通行费,并且新的车型划分标准已正式发布,新标即将进入施行阶段!这一新政关系着所有运输人的营收和费用成本。  相似文献   

3.
广东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开始以来,采用的是广东省车型分类标准,即对客车实行按车型收费,对三类及三类以上货车实施计重收费,超载加收,当时称重设备精度为五级。随着全国收费联网的实施,需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更改分类标准,即对客车收费标准不变,对货车实施完全计重的方式进行收费,广东省按全国的要求完成了此项工作。在运营一段时间后,为提高称重精度,减少收费过程中的纠纷,拟对原五级精度的称重设备改造成二级或二级以上设备。主要介绍了精度达一级的整车式计重设备的土建改造设计。  相似文献   

4.
《中外公路》2006,26(2):114-114
从有关方面获悉,2006年4月1日起,青岛市高速公路执行新的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实行按车型收费和计重收费两种计征方式。与过去相比,新的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大了超限运输通行费加收力度。  相似文献   

5.
运用经济杠杆长效治理超载超限运输   总被引:37,自引:3,他引:37  
分析了经济利益贯穿的货主—运输业户—车辆生产、改装厂家的超载超限运输链条的成因、现状和危害;提出了要从以核定载质量为依据转而以货车实际总重和轴载限额为依据对货车实施计重收费的思路,通过区别对待,体现公平,分步推进,累积治理,实现运用经济杠杆,达到长效治理超载超限运输的目的;阐述了江苏、河南、青海等省份实行计重收费所产生的积极效果以及他们推广的安排;提出在计重收费方法以及低速动态轴载称重设备精度、可靠度和价格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6.
徐滔 《商用汽车》2007,(6):82-86
长期以来,我国收费公路一直以车辆核定装载质量为依据,按照车型分类方式收取通行费.这种收费方式存在诸多弊端:(1)货车普遍"大吨小标",偷逃国家规费,超载成为一些地区普遍的运输形态;(2)道路设施因货车超载造成的损毁严重,例如,沪宁高速,2006年6月苏锡常段的1次大修就耗资1.7亿元,这还不包括日常维修费用.同样,投资巨大的南京二桥、江阴大桥等也频遭"超载"摧残,预计15年大修一回的江阴大桥,仅使用4年就被迫提前"整容";(3)国家治理超载动用大量人力、物力,但并不能有效遏制超载现象;(4)制超的执行监管标准地区不统一,各地运输成本差异悬殊,运价上涨困难,业内缺少市场化的必要条件,影响行业健康发展;(5)与此同时铁路、水运、航空运力增长缓慢,无法有效分流公路货运量,社会物流需求持续大幅攀升的背景下,一度造成国家物流瓶颈现象.  相似文献   

7.
计重收费政策与“治超”关系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2003年以来,江苏、河南、青海、山东、安徽、四川、云南等20个省市相继在收费公路上对货运车辆实施或试行了计重收费,将按车型分类收费改为按车辆重量收费。计重收费政策已推广四  相似文献   

8.
<正>2010年11月2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10]715号),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落实好车辆通行费免收等"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分析认为,此举主旨在于稳定菜价,抑制近期以来菜价的过快增长。《通知》指出,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新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按  相似文献   

9.
我国公路通行费政策调整给“三西”煤炭运输车型结构带来大变化。本文通过对计重收费后煤车车型变化及不同装载情况时理想运输车型分析,预测了计重收费对煤车车型发展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随着收费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政策在全国的逐步推广,我国的物流运输企业通过短暂的市场观望后,纷纷调整运输车辆结构,批量采购适应计重收费政策的新车型,从而达到运输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客观上拉动了市场对货车尤其是重型货车产品的强劲需求。因  相似文献   

11.
继天津、河南、江苏、山东、安徽、青海等省(市)实施计重收费以来,湖北也将于今年4月1日起,对通行全省的所有高速公路和由政府交通部门贷款建设的长江大桥、普通收费公路(含桥梁、隧道)的载货类(含客货两用)汽车实施计重收费,以期进一步治理、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管理,保护公路桥梁。  相似文献   

12.
<正>2019年5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将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完善了收费公路车型分类体系,涵盖了行驶收费公路的所有机动车类别,使不同车型都能够在新标准中明确入位,分类简单明了,又易于判别,有利于减少操作差错和分类争议,提高收费效率。新标准根据收费公路内外环境的变化和收费公路发展的新要求对2003年版进行了修订,具体落实了国务院"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决策部署中提出的"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的相关任务要求。  相似文献   

13.
货车计重收费是我国收费公路一种全新的收费方式,比按车型分类的收费方式更具公平性和合理性,在我国收费公路上得到了快速推广。  相似文献   

14.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即按实际称重的车货总质量和行驶的里程收取通行费用,在治理超限运输,保护道路,减少事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国内的计重收费还没有统一标准。在参照美国AASHO路面损坏法则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全计重收费模式下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模型。该模型充分考虑道路使用者的公平性,对于建立全国统一的计重收费标准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5.
收费公路计重定价理论模型   总被引:6,自引:3,他引:6  
为了遏制超限运输,解决公路通行费征收中的不公平问题,必须改变目前按车型收费的计费模式,实施计重收费。建立计重收费的定价理论模型是推动这种收费方式健康发展的关键。在提出计重收费定义和类型的基础上,根据公路的准公共产品特性,分析了各种价格结构管制定价模式的特点,提出公路收费宜采用非线性的"两部定价"理论模型。结合收费公路费用分摊的具体方法,给出了收费公路计重定价理论模型,并对相关参数进行了标定。该模型已在江苏省和青海省计重收费标准制定中使用。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拉开了中国交通运输史上治理超限工作。但是由于各地执法力度差异化,各地公路货运市场依然是存在相当难以解决的问题。2003年6月28日,江苏、青海、河南试点实施公路车辆计重收费政策。2005年10月28日,交通部公路司发布《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的指导意见》,交通部鼓励更多的省市采取计重收费。截至2008年1月,我国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的省、直辖市己达到20个,计重收费高速公路线路里程占全国高速公路里程的70%以上,预计到2010年,全国90%以上的高速公路、省级普通公路都将实施计重收费。  相似文献   

17.
正2020年1月1日起,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并且推广不停车收费方式。计费方式调整的积极影响第一,统一执法标准,实现了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车型分类标准的统一,提升了各地交管部门执法的便利性和合理性。第二,便于货车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提升通行效率。第三,有利于提高车辆实载率。空载车辆通行费上涨,倒逼物流企业和货车用户集约经营,  相似文献   

18.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模型研究及改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首先通过对我国各省计重收费模型进行比较,选择出较为合理的计重收费模式;其次,从正常装载和超限装载运输车辆两个方面对云南省计重收费模型进行分析与研究,并且利用在计重收费调研中积累的经验与数据对此模型进行实施后评价,得出该模型存在的不足;再次,着重从正常装载优惠区间的划分、超限装载加收系数的确定,同时结合面积原理,对云南省...  相似文献   

19.
陈爱萍 《交通科技》2010,(3):156-158
探讨了超载带来的严重后果,分析了治超和计重收费对车型的影响,得出治超和计重收费能明显减少车辆超载的结论。  相似文献   

20.
自江苏首先实施计重收费后,安徽、河南、山东、青海、四川等省市,已经先后在部分收费公路上开展计重收费工作。目前我国实施计重收费的已有12个省区,另有4个省区正在试行,以后还会有10个省区陆续实施。计重收费政策可望从源头上堵死运输企业靠超载赚钱的生财之道,从而改变市场的需求,引发卡车市场的结构发生变化,推动卡车产品向重型化、轻量化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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