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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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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远洋航务》2010,(6):52-52
随着波罗的海国际航运理事会(BIMCO)最近出版的《船舶管理协议2009》(SHIPMAN2009).后面是两个船员管理协议的修订版《船员管理协议A(成本加费用)》(CREWMANA)和《船员管理协议B(一揽子经费)》CREWMANB)。修订《船员管理协议》,是为了使其与《船舶管理协议2009》中的船员管理规定保持一致。  相似文献   

2.
顾国伟 《航海》2011,(5):23-24
我国现已成为船员劳务输出大国,作为弱势群体.船员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务之急。选择海事仲裁解决船员劳务纠纷,由业内专家审理案件,仲裁与调解相结合,能够快速、经济地处理问题。需要强调的是,海事仲裁是由当事人协议管辖,即在船员劳务合同中应订立海事仲裁条款。  相似文献   

3.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将于明年生效。为此,日前,中国船东协会下发通知,各相关航运企业要积极研究该公约的有关要求,以人为本,不断改善船员工作和生活条件。签订船员就业协议,满足该公约要求。广东省船东协会常务副会长陈庆年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正在积极开展该公约的批约和履约准备T作。公约生效后,将切实有力保障海员合法权益,逐步实现海员体面劳动,在一定的程度上,缓解船员紧缺矛盾。  相似文献   

4.
在介绍远洋运输船舶适用的工时制基础上,分析比较《劳动法》与《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有关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计算方式。以2015年香港海员工会集体协议的船员工资构成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下的船员工资构成为例进行对比分析,结果表明:按照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工资收入略高于2015年香港海员工会集体协议的标准;将船员的加班工资合并到每月工资总额中,既有利于行业企业核算经营成本,也能够明显提高社会船员和自雇佣船员的工资收入水平,并保证得到及时支付;在船员工资构成中引入以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休假工资,将其作为额外补偿,合并到月度收入之中,可进一步保障船员的权益。  相似文献   

5.
《航海技术》2020,(2):31-31
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航运公司妥善解决疫情期间船员换班困难问题,2020年3月12日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公告,指导航运公司做好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在船船员换班工作,保障船舶正常运营,保护船员劳动权益。公告要求,航运公司应及时掌握船舶到达港口的疫情防控措施,制订船员换班计划,及时安排劳动合同或上船协议到期的在船船员换班。  相似文献   

6.
胥苗苗编译 《中国船检》2011,(3):I0007-I0007
2001年,在美国的极力推动下,国际劳工组织(ILO)以零反对票通过提案.将船员的生物识别系统纳入航运议事日程。然而.原则上达成的协议在付诸实施却并非易事。截止目前.只有18个国家签署了2003年修订的船员身份识别公约,俗称IL0185号文件。还有不少国家宣称打算加入该公约。这套受到质疑的体系将指纹转换为生物模板.  相似文献   

7.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船员,向原所在单位申请返聘获得批准并签订返聘协议,后经原单位派遣到外轮工作,期间发生了工伤.船员应该向谁、如何提出工伤保险的赔付?文章有详细的介绍.  相似文献   

8.
在中国、丹麦建交65周年之际,中丹两国主管机构日前在北京签署了相互承认海员适任证书协议。互认协议签署后,双方船员如在对方国籍船舶上服务时,仅需持有船员本国的海事主管机关签发的适任证书,由对方海事主管机关在签发证书基础上签注即可生效。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相关要求,国际海事组织各成员国之间签署互认协议的前提条件是"公约有关适任标准、培训、发证及质量标  相似文献   

9.
<正>中国与丹麦签署相互承认海员适任证书协议在中国、丹麦建交65周年之际,中丹两国主管机构日前在北京签署了相互承认海员适任证书协议。互认协议签署后,双方船员如在对方国籍船舶上服务时,仅需持有船员本国的海事主管机关签发的适任证书,由对方海事主管机关在签发证书基础上签注即可生效。目前,中国已与23个国家(地区)签署了互认或单边承认海员适任证书协议,仍有多个国家提出与我国签署协议  相似文献   

10.
纵览     
<正>中丹签署相互承认海员适任证书协议在中国、丹麦建交65周年之际,中丹两国主管机日前在北京签署了相互承认海员适任证书协议。互认协议签署后,双方船员如在对方国籍船舶上服务时,仅需持有船员本国的海事主管机关签发的适任证书,由对方海事主管机关在签发证书基础上签注即可生效。根据《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相关要求,国际海事组织各成员国之间签署互认协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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