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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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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车事荟萃     
《时代汽车》2012,(2):118-121
汽车“三包”拟上调为两年5万公里 2012年元月16日,在2011年9月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似文献   

2.
《时代汽车》2012,(2):66-68
2011年09月22日,国家质监总局全文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2011年10月26日下午,社会各界期待已久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立法听证会在北京召开,16位汽车厂商、协会及消费者代表在会上就汽车“三包”问题,各自表达观点,交流看法。  相似文献   

3.
陈斌 《汽车与安全》2013,(10):22-31
汽车三包即修理、更换、退货,是销售者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4.
行业     
汽车三包政策于2013年10月正式实施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已于2012年6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相似文献   

5.
经过数次征求意见以及修改,汽车三包政策正式出台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于近日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购买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之内的家用汽车产品都可以享受“包修、包换、包退”。新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6.
《汽车与安全》2013,(10):120-121
第一条为落实《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中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备案和公开制度,规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以下简称“专家”)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7.
酝酿近10年、草案公布征求意见近7年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终于在2012年底出台,并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汽车"三包"必将给汽车行业带来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8.
车坛传真     
正新版"汽车三包"规定发布,2022年1月开始施行7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新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原版规定同时废止。《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被称为"汽车三包"。新的"汽车三包"规定与时俱进,适应了目前新能源汽车销量和保有量快速增长,私人用户购买成为主力的趋势,明确了动力电池、  相似文献   

9.
新年新动向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召回")是以国务院第626号令的形式发布,与此同时,《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责任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第150号令发布(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以及《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以下简称"三包")(征求意见稿),作为一项国家标准也在网上公布。由此,人们长期议论的"召回"和"三包"都已出台。这是国家保护人  相似文献   

10.
新闻     
正新版汽车"三包"政策出炉,2022年1月1日起实施2021年7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新版的汽车"三包"政策。新版汽车"三包"政策将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自实施之日起,旧版的汽车"三包"政策将同时废止。《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被称为汽车"三包"政策,是对所售汽车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汽车三包"指的是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行为。  相似文献   

11.
张齐 《时代汽车》2005,(2):50-50
耗时近三年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于2004年岁末正式对社会公布。三包草案规定整车三包有效期为2年4万公里,30天内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经销商应负责免费退换.在三包有效期限内,车辆发生2次严重故障经更换或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在支付合理补偿后可选择退货或更换,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占用时间累计超过35日、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5次,  相似文献   

12.
《汽车与安全》2013,(10):116-119
第一条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3.
信息速递     
《汽车工程师》2013,(1):6-9
汽车三包政策将于2013年10月正式实施据2013年1月15日最新消息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已于2012年6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相似文献   

14.
2012年6月27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了汽车“三包”承诺,消费者真的可以高枕无忧吗?其实,现实情况总会比规定中的条条框框更复杂,汽车“三包”中的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相似文献   

15.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召回”)是以国务院第626号令的形式发布。而在这一时期《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责任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第150号令发布(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以及《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以下简称“三包”)(征求意见稿),作为一项国家标准也在网上公布。就这样,人们长期议论的“召回”和“三包”都已出台。这是国家保护人民群众、保护消费者利益,以民生利益为重思想理念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16.
《汽车维修》2005,(2):1-2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于去年底亮相。这份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草案包含了一条重要信息:购车30天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退货。此外,草案还规定整车“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者4万公里,在“三包”有效期内.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凭“三包”证办理免费修理。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  相似文献   

17.
陈玲 《汽车与安全》2013,(10):122-124
2012年6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8.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经自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汽车"三包"法在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和规范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从汽车新"三包"法规的义务、责任、责任免除、争议处理和罚则等几个方面进行解读并采取应对策略,以夯实产品质量为基础,以提升全民品质意识为目的,以维护稳定的汽车产品生产销售社会秩序为已任,为本法规主要条款进一步的明晰提供一些支持和帮助。  相似文献   

19.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政策)将在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根据汽车三包相关政策规定: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美规车代理商或进口车经销商同样需要承担汽车三包责任。  相似文献   

20.
《汽车与安全》2013,(10):38-45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文中简称汽车三包规定)的倡导者、推动者、牵头人和主要起草者;组织制定并负责推动实施彩电、冰箱、洗衣机、自行车、手表、音响、摩托车、移动电话、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产品、彩电等22种产品的三包规定。组织研究并牵头起草了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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