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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是世界上种子饼类产品出口运输的大国。近期,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了《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2019年修正案,其中对种子饼类产品的散装运输条件进行了重要修订。随着新规则的生效,相关产品的运输条件将发生重要变化。介绍种子饼的定义、危险性及新版规则相关修订内容,分析散装种子饼货物运输中存在的风险,并提出保障货物安全运输应采取的措施,供业界参考。  相似文献   

2.
散装固体货物是海上货物运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散装固体货物的特殊性质,在海上运输时海难事故时有发生,对船东和船员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本文对散装固体货物近年的海难事故进行分析,总结了其运输风险,并提出了相关运输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3.
对《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的实施意义、存在的问题和形势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以下称固体散货规则)是国际海事组织为保证海运散装固体货物运输安全而制定的专门规则,顾名思义,该规则是针对海  相似文献   

4.
上海港作为我国最大的港口,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建立国际航运中心的需要,水上货物运输呈现出货物运输集箱化,油轮运输大型化,液货运输散装化,船舶运输专业化的特点。上海港危险货物吞吐量以年均百分之十的速度快速增长,其中散装液态危险货物(油品、化学品和液化气)的发展更为迅猛。目前,全港散装液态危险货物码头70余座,作业过的散化品种达62种,而且具有爆炸、易燃、毒害和污染危害性质的新品种近几年来呈上升势头,对港口水域、船舶设施、作业人员等构成的安全和污染威胁是显而易见的。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种子饼”散装运输迅猛增长,由于BC规则(《固体散装货物安全操作规则》)至今尚未生效,对“种子饼”散装运输如何进行监管,各国做法各不相同,我国各港口的做法也不尽一致。2004年1月1日《国际危规》生效,成为强制性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管,也为我们的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我国的“种子饼”(豆柏、甜菜柏)主要出口日本、韩国。近年来,“种子饼”由原来的麻袋包装运输方式向散装运输方式发展,而由于BC规则至今尚未生效,如何对散装运输的“种子饼”进行监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种子饼”是不是危险品?运输船舶,需不需要《符合证明》?如何进行积载?为了更好地掌握规则,有利于船舶安全及最大限量保证船舶运输,现就如何对“种子饼”货物散装运输进行监督管理提出自己的看法,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6.
1硫磺的特性及分类硫磺从运输特性看,分为两类物质:一类是加工成形的,是一种石油精炼处理或酸气处理中产生的副产品,其经过一个从熔融状态的硫转化为特殊固体形态的加工过程,呈黄色、无味,这类硫磺属于散装固体运输中的C组货物,可以作为普通散装货物运输;另一类是粉碎的、块状及粗颗粒,在火山地区发现的游离矿物质,属于B组货物。《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根据散装固体货物的运输特性,将货物分为A、B、C三组。  相似文献   

7.
为实施BLG1/Circ.32关于新增IGC规则货品c4混合物(MixedC4)的相关内容.现对中国船级社《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06)(含2008修改通报)(以下简称“液化规范”)进行如下修订。本次修订内容将纳入下一版液化规范。1.在19章中纳入货品名称为c4混合物(MixedC4)的新条目,2第17章中增加船舶载运该货物的特殊要求。本通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于若拟载运该类货物的船舶.船东或船舶管理公司可自本通函发布之日起,  相似文献   

8.
文中就《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生效后,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执行<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国内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的现状,就海运固体散装货物申报、载运固体散装货物船舶申报进行了细致分析。对载运固体散装货物船舶提出了具体要求。针对检测机构,固体散装货物装、卸作业单位和海事机构监管工作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参考。  相似文献   

9.
郑和通 《航海》2024,(1):54-57
截至2022年底,干散货船的吨位在全球船舶总吨位中的占比超过40%,其航运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何控制固态散装货物海上运输风险一直以来都是行业各方关注的重点,伴随着船舶设计改进、新技术应用和法规规范,固态散装货物海上运输风险得到了较好的控制,但在过去的10年中,由于固态散货运输管理不当,仍然造成了26艘船舶灭失和104名船员丧生的惨痛后果。为进一步提升散装货物运输安全水平,本文对固态散装货物运输风险进行分析同时提出相关安全防范措施,以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  相似文献   

10.
张亮  周萍 《航海》2009,(1):36-37
在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中,水路货物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已经接收货物的收据。承运人接收货物应当签发运单。当事人在实践中却常常不遵守该规则,从而引发大量纠纷。笔者认为,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的当事人双方应该严格遵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进行实务操作,规范水路货物运单的签发,以防范相应风险。  相似文献   

11.
《世界海运》2019,(12):33-37
固体散装货物运输伤亡事件频发,并且呈上升趋势。事故多发区域主要集中于舱口梯、货舱以及货舱相邻处所。致死原因主要是缺氧或一氧化碳中毒、固体散装货物引发的爆炸和掉落。现有《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对于封闭处所及相邻处所定义涵盖范围过窄,没有对载运和卸载时对所载货物进行风险评估的具体要求,对进入封闭处所的程序和措施的描述过于笼统,无法充分解决和预防实践面临的问题。建议从扩大封闭处所及相邻处所定义涵盖范围、制定详细的固体散货运输的风险评估体系以及在细化固体散货船封闭处所的程序等方面完善相应规定,并且补足相关操作规范以共同解决上述问题。  相似文献   

12.
<正>DNV GL船级社最近已发布有关装载易流态化货物的船舶设计和操作指南(guideline for the design and operation of vessels with bulk cargo that may liquefy)。该指南旨在提高有关货物流态化风险意识,并阐述了有关降低这些风险的减缓措施。一、货物名称错误因素货物名称应使用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详述的散装货物运输名称(BCSN)。有时托  相似文献   

13.
施依柠 《集装箱化》2017,28(9):17-19
正在船载集装箱危险货物开箱检查的过程中,针对箱内货物包装未显示货物名称、货物名称与运输单证上的货物名称不符或货物性质不明等情况,海事执法机构应责成承运人或者托运人提供说明货物性质的文书资料;必要时,海事执法机构应实施取样程序,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以获取与货物运输安全和污染危害特性相关的检测数据,从而对货物性质及其运输条件进行评估。在船载集装箱危险货物取样送检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海事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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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型散装容器是运输危险货物的工具之一,具有安全性较高、应用范围较广、操作方便的特点。由于中型散装容器用于装运危险货物,其设计必须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国际危规》)的要求,并获得船级社检验认可。本文介绍中型散装容器的设计思路和方法,以期为中型散装容器的设计和制造提供技术参考。1中型散装容器的设计输入在设计中型散装容器前,需要了解相关应知参数:容器内装物质的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以下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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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履行《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的策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规则》)即将于2011年1月1日生效。文中结合近年来发生在渤海海域的多起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的船舶沉没事故教训,探讨了我国目前在固体散装货物海运相关作业和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论述我国履行《IMSBC规则》的必要性,并分别从装货前检测、货物安全适运性申报、港口管理、船舶管理、现场监管等方面提出我国通过国内立法建立履行《IMSBC规则》机制的策略。  相似文献   

16.
杨平 《珠江水运》2012,(21):54-55
维护水运秩序,保障船舶和船员生命财产安全,是海事人的崇高职责和神吊傅命。近年来,随着我国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水路运输量的持续增长,由于装卸和运输等方面有关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意识薄弱,船舶沉船事故时有发生,船员失踪伤亡事件屡见不鲜。人命大于天,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监管,已成为海事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成为一大监管难题。茂名水东港是茂名海事局水东海事处管辖区域,该港此类货物吞吐量约70万吨/年,运输船舶约130艘次/年,监管工作不仅任务重,压力也大,但该海事处铭记使命,践行责任,全力推进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保一方平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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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勇 《中国船检》2023,(1):82-88
<正>液体化学品的船舶散装运输因其成本优势,越来越受到业界关注。化学品运输时,根据货物特性,船舶应满足《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BC规则)中相应货品的载运条件,并根据污染类别满足MARPOL公约附则II要求。随着化工行业的发展,新颖化学品不断涌现,生产商、运输方在装运时,经常面临化学品未经评估,无法查询到船舶载运条件的情况。特别是在运输混合物时,会遇到部分成分已经过评估,但混合物整体未经评估的情形。此时,该化学品应如何进行运输?载运条件如何确定?  相似文献   

18.
本文介绍了船舶载铁自燃固体散装货物时应注意的事项。并根据国际海事组织的《固体散装货物安全操作规则》,统计出了装运前应进行和的易自燃固体散装货物的标准运输名称、装运前应存放的时间和方式,并同船舶应拒绝载运存放时间不足的晚燃固体散装货物。  相似文献   

19.
钱英杰  王再军 《集装箱化》2012,23(10):30-31
我国在实施《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国际危规》)的过程中,由于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对危险货物运输的免除和批准等缺乏明确规定,导致货主或船公司在运输此类货物时面临较大风险。本文结合《国际危规》对危险货物运输免除和批准的相关规定,针对我国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规范建议。1《国际危规》对危险货物运输免除和批准的相关规定1.1对危险货物运输免除的规定《国际危规》规定:对于危险货物运输,如果起运国、抵运国或船旗国的主管部门认为执行其他规定至少能与《国际危规》的要求同样有效和安全,可以通过免除来认可此类规定;  相似文献   

20.
施瑒 《世界海运》2012,35(2):43-44
<正>[提要]按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在散装货物运输中,承运人与托运人应对按重量交接的货物约定货物交接的计量方法,没有约定的应当按船舶水尺数计量,未能按水尺数计量的,运单中载明的货物重量对承运人不构成交接货物重量的证据。双方没有约定的,收货人并不能以其他方式计量的接收货物的重量来计算货差,并以此向承运人主张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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