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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信息公告     
<正>交通运输部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根据近期《港口法》修订内容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关于取消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的要求,4月9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取消港口理货经营许可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此次修订还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了港口经营行为,将促进港口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2.
正港口理货业务由经营许可改为备案,传统理货经营者面临更多行业、企业的竞争,因此,如何加快传统理货企业转型升级,增强理货企业竞争力,助力港口的产业提质和物流增效,成为摆在我国传统理货企业面前不容忽视的问题理货企业是我国轻资产、劳动密集型传统港口企业。根据《港口法》近期修订内容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决定取消港口理货经营许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港口经营行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不断促进港口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3.
信息公告     
《中国海事》2021,(1):79-80
交通运输部修订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日前,为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简称《决定》).《决定》放宽港口经营限制,优化港口营商环境.打破拖轮经营者需在港口所在地注册的条件限制,不再强制要求港口经营人提交书面材料,同时简化港口经营延续申请...  相似文献   

4.
正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精简港口经营许可项目。本次修订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聚焦港口主业,对港口经营许可内容予以了精简,取消了"集装箱堆放、拆拼箱以及对货物进行简单加工处理"、"船舶港口服务"以及"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等经营许可相关子项要求,并对保留的港口经营许可的具体内容、条件、程序予以了细化。二是补充完善港口拖轮经营许可条件。为进一步放开港口拖轮经营市场,促进港口拖轮经营安全  相似文献   

5.
正《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修订主要聚焦于取消港口岸线使用证、完善使用审批、明确事中事后监管等内容,有利于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服务市场。建议下阶段进一步深化事中事后监管程序,切实完善信用平台2018年5月,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修订发布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是基于2012年颁布的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的优化完善,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此次《办法》修订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  相似文献   

6.
<正>《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修订主要是因为新《港口法》对港口理货业务的规定发生了变化。港口理货业务的经营具有其独立性与特殊性,有必要对其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一、我国港口理货相关立法概述港口理货是一项重要的港口经营活动。交通运输部2019年2月23日公布的《理货行业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理货业务是"收集、整理货物信息,理清货物数量,检查货物表面状况,分清货物标志和残损,编制货物实  相似文献   

7.
国内信息     
政策与法规交通运输部下发贯彻实施《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6月23日,交通运输部下发贯彻实施《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该规定的主要内容;依法行政,严格国内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经营资质动态监管;严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委托经营船舶和企业的行为等工作。  相似文献   

8.
信息与资料     
《水运管理》2004,26(12):39-39
关于港口经营许可的变更问题经营许可的变更应当按照《关于实施〈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十六条规定办理。由于港口经营人的资产归属产生变更,使其经营主体名称产生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如果经营主体名称没有变更而只变更法  相似文献   

9.
信息公告     
正两部委印发通知放开港口部分收费6月12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放开港口部分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6月20日起,放开沿海、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对外开放港口部分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同时规范船舶护航和监护使用拖轮收费,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促进港口行业高质量发展。《通知》提  相似文献   

10.
信息公告     
正交通运输部印发《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9月4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此《规定》共八章88条,分别为总则、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经营人资质、作业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监督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此次修订主要从完善管理职责、调整许可权限、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法律责任五个方面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在工程  相似文献   

11.
<正>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完善港口船舶使费收费政策,降低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通知》指出,我国将进一步规范船舶使费收费项目。港口经营人和引航机构提供船舶进出港服务,可收取引航费、拖轮费、停泊费等费用,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取消现行收取的靠垫费,以及引航费中的引航员滞留费和引航计划变更费,将系解缆费、开关  相似文献   

12.
《珠江水运》2008,(8):66-66
最近,交通运输部正式颁布《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这是对已颁布实施7年的《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的修订和完善。《规定》提高了我国沿海和内河航运市场的准入门槛,强化了对经营者的动态监管,明确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部水运司副司长曹德胜表示,《规定》将进一步提高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运输安全,提升国内航运业的竞争力。  相似文献   

13.
信息公告     
《中国海事》2014,(8):79-80
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前,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施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通知》明确了现有水路运输和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达到两个《规定》要求的经营资质条件的时限,即2014年3月1日前已经取得经营许可的水路运输经营者和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  相似文献   

14.
殷缶  梅深 《水道港口》2010,31(2):97-97
<正>本刊从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获悉,新修订的《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已于2010年2月26日正式通过交通运输部专家审查。1997年,原交通部发布实施了《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据介绍,新《规范》总结了我国近年来港口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经验,吸收归纳了环境保护和评价工  相似文献   

15.
《中国港口》2008,(9):52-52
9月3日,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电煤运输港口环节收费的紧急通知》,强调了当前在全国保障电煤运输的重要性,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电煤重点港口的装卸、拖轮、内贸船货代企业和引航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调查,要充分听取电煤收发货单位和航运企业的意见,坚决制止不合理不规范收费。!!!!!!!!!  相似文献   

16.
《天津航海》2014,(1):15-15
<正>1月28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2013年两岸海运市场监管情况通报指出,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交通运输部建立了港航和海事部门联合监管、港口企业协同管理、企业举报、违规情况通报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监控等一系列制度,初步建立了两岸海运市场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17.
正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 (以下简称《海安法》)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海安法》的实施,将构建我国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新体系,对提升海上安全保障能力、保障资源通道安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海安法》是我国海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确立了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本次修订是自1983年颁布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新《海安法》共10章122条,重点从事前制度防范、事中事后加强监管、强化应急处置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主要修订内容涉及优化海上交通条件、规范海上交通行为、严控行政许可事项、完善海上搜救机制等方面,并强化了责任追究,还从船舶登记、船舶检验、航行安全、  相似文献   

18.
<正>一、取消"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业务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二、取消"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业务许可"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三、取消"无船承运业务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四、取消"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五、取消"船员服务簿签发"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六、取消"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许可"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七、取消"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相似文献   

19.
<正>9月3日,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电煤运输港口环节收费的紧急通知》,强调了当前在全国保障电煤运输的重要性,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电煤重点港口的装卸、拖轮、内贸船货代企业和引航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调查,要充分听取电煤收发货单位和航运企业的意见,坚决制止不合理不规范收费。!!!!!!!!!  相似文献   

20.
简政放权是深化政府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之举。从2013年开始,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探索简政放权,精简许可项目,转变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改革和规范行政审批措施提高审批效率,两年来,先后取消和下放18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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