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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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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5年5月28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管理条例》,并于7月1日正式执行。其中第八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在特区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外地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进入珠海,如有电动自行车用户违反上述规定,罚款500元,如果一个月后逾期不交,没收的电动自行车将予以销毁。  相似文献   

2.
北京市交管局于近日发出《关于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通告》,决定自2006年1月4日起,为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的,且列入该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办理车辆登记并核发牌证。自2006年2月15日起,将对非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电驱动二轮车、三轮车等车辆依法处罚。  相似文献   

3.
为贯彻落实《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年9N24日,由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牵头,中国自行车协会、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组织有关电动自行车、电池行业骨干企业代表共40余人,在苏州召开了电动自行车和电池行业产业技术交流座谈会,旨在加强电动自行车企业与锂电池等清洁能源企业的技术交流和产业衔接。  相似文献   

4.
7月23日,国家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举办了轻工行业标准《电动自行车用电动机及控制器》等新标准推介会,内容主要针对7月1日起实施的QB/T2946-2008《电动自行车用电动机及控制器》、QB/T2947.1~3—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和充电器》等4项行业标准。  相似文献   

5.
<正>从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自2019年4月15日起,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执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登记,所有电动车需办理登记后才能上路行驶。据介绍,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以及道路通行等有关活动,昆明市公安局联合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加强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进一步严格电动自行车管理。  相似文献   

6.
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国家多项政策将为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发展带来良好地发展机遇。本文基于电动自行车车速提示音数据,对电动自行车车速提示音测试方法、影响提示音声压级的因素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7.
电动车     
电动自行车管理将有法可依 长期以来,有关电动自行车归属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由此引发的各种纷争更是屡见不鲜。2003年10月28日,第10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项法律将电动自行车定性为“非机动车”,这意味着今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将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8.
3月29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联合发布了《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实施方案》及确认新增补贴品种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电动自行车是本次下乡产品的最大赢家,共有河北、江苏、山东、河南、湖北等10省份选择了电动自行车。对于电动自行车企业来讲,这无疑是利好消息,但机遇和挑战并存,企业面临不寻常的发展途径,甚至面临新一轮的洗牌,  相似文献   

9.
2004年,广州市对摩托车开始限行,当年5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电动自行车列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从那时起开始“热”起来。广州市有关部门现在正对将于今年5月实施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制订地方性实施细则,其中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规定也将随之出台。  相似文献   

10.
<正>2015年6月11日,2014-2015年度全国电动自行车分标委年会暨五项标准审定会在成都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中轻联《轻工业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等重要文件精神,并审查了国标《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词汇》、国标《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型号命名与标志要求》、国标《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行标《电动自行车用仪表》、国标《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要求》等五项标准。  相似文献   

11.
2011年12月份,江苏省经信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根据《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和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备案管理办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管理技术参数规范(试行)》,对进入江苏市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实行备案管理。  相似文献   

12.
近日,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整改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通知》明确要求认真核查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最高车速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按非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一时间,时速不超...  相似文献   

13.
正1月29日,厦门市公安局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调整2012年以来实行的电动自行车限量控制制度。厦门交警对该《通告》进行解读。《通告》提及,决定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调整2012年以来实行的电动自行车限量控制制度,限量的对象由思明区、湖里区2012年的在用电动自行车,改为思明区、湖里区特殊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对邮政、  相似文献   

14.
《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公布,该办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中对电动自行车的主要管理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15.
为了规范我国电动自行车产品技术、性能和安全要求,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标准号为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是国家级的权威性的技术法规,是电动自行车产品必须要达到的技术标准。  相似文献   

16.
时事速递     
何党林 《中国自行车》2010,(5):32-32,34
<正>《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于5月20日起实施《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经今年福州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0年4月16日发布,自2010年5月20日起施行。据悉,5月上旬,福州市晋安区工商局制定了《电动自行车买卖合同》。合同中规定,商家若销售不符合国标、改装、拼装或其他非法的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可无条件退货,并获得双倍赔偿。  相似文献   

17.
正10月18日,北京市交管部门发布了《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经登记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驶;目录外的电动自行车,须申领临时标识,并设置3年过渡期。根据《办法》,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且未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在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标识。自2019年5月  相似文献   

18.
时事速递     
武汉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6月16日,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获悉,《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经武汉市人民政府第13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于17日起正式施行。据悉,《办法》规定了武汉市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合格目录管理,确定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制度和对"超标"车的处理方法,进一步强化了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制度,还明确了各类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  相似文献   

19.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作为非道路车辆,只要符合GB 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就可以上路行驶。这使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合法化,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电动自行车发展的  相似文献   

20.
正2018年11日1日起正式施行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在2021年10月31日正式走完一个关系着数百万电动自行车用户的"三年过渡期"。因为在该《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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