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2.
3.
4.
5.
6.
7.
根据Ship & Bunker 的G20指数显示, 低硫燃料油(VLSFO)与高硫燃料油(HFO)间的价差在2021年年底达到153美元/吨的高点,较2020年的价差几乎翻了一番.也正是随着VLSFO和HFO间价差的不断扩大,安装脱硫塔的经济性愈发被凸显出来,因此越多越多的船东再次选择为其船舶安装脱硫塔,以应对当下燃料... 相似文献
8.
2020年1月1日,国际海事组织(IM0)2020全球限硫令正式实施,国际航行船舶使用燃油含硫量(硫质量分数,下同)不得超过0.5%(简称合规燃油),硫氧化物(SOx)排放控制区(ECA)燃油含硫量不得超过0.1%.为符合IMO限硫要求,目前主要有3种方案可供选择:(1)使用合规燃油;(2)使用液化天然气(LNG)等替... 相似文献
9.
10.
正随着国际海事组织(IMO)对船舶污染物排放要求的日益严格,LNG燃料已成为国际船舶未来主要替代燃料之一。国际海事组织MARPOL公约附则VI要求到2020年国际航行船舶燃料油含硫量需低于0.5%。在当前技术环境下,国际航行船舶可供选择的应对方案主要有三个:安装废气清洗装置或催化还原装置;使用含硫量(≤0.5%)的船舶燃料油;使用LNG等清洁燃料。相比于其他两 相似文献
11.
Lars Robert Pedersen 《中国远洋航务》2016,(12):48-49
IMO调查报告指出,2020年1月1日限硫开始时,将会有足够的燃油来满足含硫量为0.5%的需求,而EnSys/Navigistics的报告却显示很可能无法满足低硫燃油的需求。两份报告结论截然相反。 相似文献
12.
由于国际海事组织逐渐提高了硫排放限制的标准,导致船舶在特定区域航行时候不得不使用低硫燃油,对柴油机的运行将产生不利影响,腐蚀活塞及气缸部件.文章对上述现象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降低低硫燃料油使用不利影响的措施. 相似文献
13.
14.
限硫令实施一年多来,航运业既承受着成本增加和市场竞争的双重压力,又经受着合规风险管控的考验.无论是限硫令还是碳中和,带给航运业的最大影响和问题,与其说是技术层面的,不如说是成本和风险管控层面的.
限硫令对航运业的影响
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全球排放控制区以外区域航行的所有船舶必须使用含硫量不超过0.5%的低硫燃油(... 相似文献
15.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限排区政策要求,我国将推广低硫燃油的使用,并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其中,自2016年4月1日起,长三角区域将率先实施减排,船舶在长三角水域排放控制区核心港口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的燃油。长期以来,我国国内炼厂不生产船用燃料油,水上运输所需要的发动机燃料,大多由供应商调和而成,来源包括渣油、油浆、沥青、煤焦油、橡胶油等劣质燃油,船舶燃料油含硫量保持在3.5%。而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新要求,改用普通柴油替代燃料油,2018年含硫量要达到10PPM以下,对船舶在内江内河排放进一步严控,减少硫排放控制环境污染。而限排区政策与大气污染防治法目标一致,也是重点要求沿海到港船舶使用低硫燃油或普通柴油,以减少港口环境污染。据了解,船舶排放控制区将控制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改善我国沿海和沿河区域特别是港口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为全面控制船舶大气污染奠定良好基础。经初步测算,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后,到2020年,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硫氧化物和颗粒物将比2015年分别下降65%和30%。接下来,政府主管机构将加强对船用燃油供应单位的监管,即落实船用燃油供应单位备案制度、燃料装舱单和燃油样品保存制度。每批次采购燃油,燃油供应单位都应该留样封存并至少保存一年。燃油供应单位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燃油供应单证,并连同油品质量检测报告至少保存三年。同时还将采取加强对到港船舶监管、发挥船舶检验机构作用、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等措施。此外,交通运输部出台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全面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绿色水路交通发展,对于船供油商的燃油质量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利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经营行为。 相似文献
16.
17.
随着世界范围内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国际社会越来越关注船舶营运排放气体污染大气,《MARPOL73/78公约》附则Ⅵ(以下简称附则Ⅵ)要求控制船舶排放消耗臭氧物质、NOx、SOx、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等,尤其是SOx(硫氧化物)。SOx主要来源于燃料中的硫成分,控制燃油含硫量是目前降低船舶排放SOx最有效的方法。附则Ⅵ限制船舶燃油含硫量(见表1),硫排放控制区内的要求 相似文献
18.
IMO国际海事组织加快船舶燃油硫含量控制进程
为保护海洋环境,IMO认为有必要在全球范围内对航运污染物排放进行控制.为此,在《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以下简称《油污公约》)的基础上,《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以下简称《防污公约》)修订并实施.在《防污公约》基础上,2012年2月IMO表决通过关于降低来自海洋船舶的硫化颗粒物排放的建议.同期,IMO同意自2015年开始,在欧洲排放控制区域(ECA)海域,将海洋船舶燃油的含硫量适用标准上限从目前的1%降至0.1%;在除ECA之外的所有欧洲海域,将船舶燃油含硫量的适用标准上限降至0.5%,到2020年进一步降至0.1%,并将0.1%的含硫量的适用标准扩大到所有成员国的12海里领海范围内.同期,IMO规定2015年,船舶运营商在ECA内运营的所有船舶必须安装废气清洗系统或者转而使用低硫燃油.此后,国际海事组织先后批准了4个排放控制区,船舶进入这些区域被严格限制硫排放,一旦含硫量超标, ECA参与国将提出严厉的处罚,甚至可能会扣船.2015年1月1日开始,进入ECA内的船舶燃油含硫量已从此前的1%降低至0.1%. 相似文献
19.
船舶燃用低硫燃油的问题分析与系统设计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随着人类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及规范规则的强制执行,要求越来越多的船舶在规定的区域内使用含硫量不大于0.1%m/m的低硫油。介绍了国际海事组织和各船级社对船舶柴油机排放物中含有硫氧化物的规定,并举例对船舶燃油系统的设计作一介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