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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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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货运代理人协会国际联合会(简称:菲亚塔.FIATA)以更为现代化的多式联运提单本,替代了众所周知的运输单据“可转让的菲亚塔联运提单”。  相似文献   

2.
从理论上说,用于纯海上运输的集装箱联运提单是海海联运提单,而用于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下签发的提单应是多式联运提单,但在实际业务中,由于信用证规定不明确,加之运输条件限制,给集装箱联运提单的缮制带来一定的困难.造成运输方式不明,提单签发不一,责任划分不定。本篇就集装箱货物转运、联运、多式联运提单签发作一叙述。  相似文献   

3.
集装箱联运提单种类较多,有纯用于海上联运的联运提单(THROUGH-B/L),也有用于多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B/L)。实际业务中,人们对这两种提单在认识上有较大差异,加上不同国家、地区法律规定和长期形成的业务惯例,致使在实际业务中产生绪多纠纷。  相似文献   

4.
对联运提民多式联运提单的研究,在国际贸易、运输迅猛发展的今天可以说是方兴未艾。然而,在实际应用中由于人们对这两种提单的认识存在实质性的差异,加上不同国家、地区法律规范之区别和长期形成的惯例,致命联运提单、多式联运提单在理论上难以得到统一,实际应用中也未能被有关方所普遍接受。  相似文献   

5.
顾丽亚 《集装箱化》1997,(10):13-15
95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B/L,简称MULTIMODAL 95),也有的国家和地区将该提单称为INTERMODAL TRANSPORT B/L。由于不同国家和有关船公司对该提单认识不同,至今仍有相当部分的人将该提单理解为集装箱联运方式下的CCMBINED TRANSPORT B/L。在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制订之前,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业务中,人们常将两之间等同理解为兼而有之。  相似文献   

6.
无论是普通的海运提单还是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在其正面栏目内几乎都列有“通知方”(Notify Party/Notify adross)一栏。其作用主要是便于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以及卸货地的代理人能及时与收货人取得联系,及时办理报关,提货手续。在指示提单的情况下,这一栏目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7.
对提单诉论时效不同之应用作了研究,对准确应用它处理案件,特另对集装箱多式联运下“背对背”赔偿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8.
郭京 《集装箱化》1994,(10):1-5
随着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的飞速发展,集装箱联运提单显得越来越重要,但也出现了一些过去传统的件杂货提单所没有的问题。笔在担任中远德国总代理工作期间,就中远联运提单所涉及的一些带有比较普遍意义的问题作过一些探讨,发现有部分船务代理对签署联运提单上的失误并不以为然。  相似文献   

9.
集装箱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案由顺德一家公司(以下称发货人)将装载电器的4个集装箱委托一家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以下称货代公司)由顺德通过公路拖运到香港装船去孟买港,集装箱在孟买港卸船后再通过铁路运抵交货地新德里。该批出口电器由货代公司出具全程货运提单。提单记载:装船港香港,卸船港孟买,交货地新德里,运输条款CY-CY;提单同时记载“由货主装载、计数”的批注。集装箱  相似文献   

10.
钱锐 《集装箱化》2002,(12):31-31
提单(BILL OF LADING)是海上货物运输中一种很重要的货运单据.签发提单不仅是承运人的重要业务内容,也是班轮运输实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但是,涉及到具体的提单业务,对于"签发提单"的英文翻译却很不统一.  相似文献   

11.
中国政府在1989年发出指示。要各交通航运业联合开发“多式联运”之运输模式,提供“一条龙”的货运服务。“多式联运单据”经过上海港、天津港及大连港3年试验后,多式联运于1993年正式在全国开展。当时多式联运行业管理还未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2.
戴霞丽 《集装箱化》2003,(11):16-17
“隐藏损害”(Concealed Damage)是指在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中,无法确定是在哪一运输区段、责任方是谁、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害,因而也称为“潜在损害”。目前,在集装箱多式联运  相似文献   

13.
第二十三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在接收货物时,已知道或有合理的根据怀疑托运人陈述或多式联运单据上所列货物内容与实际接收货物的状况不符,但无适当方法进行核对时,多式联运经营人有权在多式联运单据上作出保留、注明不符之处、怀凝的根据或无适当核对方法的说明。 多式联运经营人未在多式联运单据上对货物或集装箱的外表状况加以批注,则应视为他已收到外表状况良好的货物或集装箱。  相似文献   

14.
许曹华 《水运管理》2000,(11):23-25
一、信用证CFS -CFS、提单CY -CY运输条款的应用根据交通部海上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规定 ,CFS -CFS运输条款是指 :“发货人将不足以装满一个集装箱的货物运至出口国家集装箱货运站、由集装箱货运站负责装箱后交由承运人运至进口国家集装箱货运站 ,进口国家货运站在拆箱后将拼箱货交由收货人”。规则中对CY -CY运输条款的规定是 :“发货人在自行装箱后 ,将整箱货运至出口国家集装箱码头堆场交由承运人运至进口国家集装箱码头堆场交收货人 ,并由收货人自行负责拆箱”。尽管规则对运输条款作了明确规定 ,但在具体运作中涉及…  相似文献   

15.
印度政府于一九九二年颁布了多式联运法规,旨在以单一的多式联运单据,来调正从印度至印度境外国家之间的货物多式联运。此单据是一份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和义务的合同。根据发货人的选择,此单据可以是议付的,也可以是蜚 议付的。  相似文献   

16.
货运代理行业在国际货运市场上,处于货主与承运人之间,接受货主委托,可以代办租船、订舱、配载、仓储、缮制有关证件、报关、报检、报验、保险、集装箱运输、拆装箱、签发提单、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拼装拆箱;国际多式联运;国际快递(私人信函除外);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随着集装箱运输的迅猛发展以及船舶经营的多样化,世界各国的集装箱公司在激烈的海运竞争中,为不断提高运输质量以求更多地获得运输市场份额.纷纷投资码头、堆场、集装箱列车、集装箱拖车.内陆点货运站以及建立各货运代理网络.逐渐地从原来的海运承运人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过渡。在国际多式联运的经营中,各船公司具有何种特点呢?首先,从其多式联运的种类形式看,主要有国际海铁。  相似文献   

18.
梁文锋  李玉如 《集装箱化》2002,(10):38-39,8
NVOCC提单 相对船公司提单来说,NVOCC签发的提单是附属的单据,因为NVOCC提单所载的对货物享有的所有权是以船公司签发给NVOCC的提单为基础,或是建立在船公司与NVOCC所订立的货运合同上的.  相似文献   

19.
根据我国法律,在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证明和运输合同本身两种不同情况下,提单记载的效力有所不同。提单记载对于善意第三人具有文义性,当提单记载与货物实际状况不同时,承运人不得以相反证据抗辩善意第三人依提单记载所提出的索赔。对于集装箱货物,若承运人对于托运人装箱的集装箱货物内容"无法核对",其在提单上对此作出保留的条款一般应有效,但对"无法核对"的情况应适用客观标准做限制性解释,以督促承运人谨慎接收货物和签发提单。  相似文献   

20.
<正>多式联运“一单制”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向托运人签发一份多式联运全程提单,并由区段承运人根据运输要求依次完成相应作业。多式联运“一单制”可以解决多式联运业务中存在的各种运输方式间作业规则和单证不统一、不标准的问题,在货主、货运代理人、区段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基础设施运营商等利益相关方之间实现多式联运信息共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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