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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发生货损货差时,除运输合同承运人外,我国《海商法》下规定的实际承运人,根据相关规定也可能对货损货差承担责任。因此,实际承运人制度的设置为保护货方的利益增添了砝码。关于实际承运人的含义第42条第2款规定:“‘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根据该规定对于实际承运人身份的识别却存在着诸多争议。  相似文献   

2.
黄晶  殷惠 《中国水运》2007,5(7):205-207
实际承运人制度的确立解决了海上货物运输中的许多问题,对于规范海上运输关系,更有效的保障货方的利益具有重大意义。但是该制度在实践中的运用还存在许多问题。本文根据"汉堡规则"和我国《海商法》对实际承运人的定义,系统分析了其构成要件和识别方法在此基础上以定期租船运输为例,提出不同情况下实际承运人的识别问题以及责任认定的初步建议。  相似文献   

3.
实践中,区分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经常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但又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货主向谁提出索赔的问题,也涉及到各关系方的责任承担问题。在货物发生损坏的情况下,货主向承运人提起的是合同之诉,而向实际承运人提起的是侵权之诉,是属性质不同的两类诉讼。而且,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所要承担的责任是不一致的。所以,实践中对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的区分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4.
顾舟一 《中国水运》2006,6(10):243-244
《汉堡规则》在世界范围内首次制定了实际承运人制度,弥补了《海牙规则》与《维斯比规则》对承运人定义不清的缺点,因而简化了承运人的识别问题。《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商法》通过借鉴《汉堡规则》中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的定义、内容以及对两者关系的规定,制定出了关于我国海上货物运输的承运人识别制度。本文试图通过对承运人以及实际承运人之概念、责任性质以及责任范围等方面内容的分析,来阐释实际承运人制度中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关系的核心问题——实际承运人的识别以及责任的分担。  相似文献   

5.
郝通 《中国水运》2000,(9):21-22
当提单项中运输的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依提单合同索赔时,承运人常以自己只是代理人,不是适格的被告抗辩.可见识别承运人对收货或提单持有人至关重要.提单合同承运人的识别在国际上和我国国内仍是一个争议课题,是国际海事委员会(CMI)国际分委员会近年在国际海商法领域进行讨论的19个争议课题之一.笔者拟结合国内外判例对该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6.
《水运文献信息》2004,(5):26-26
我国《海商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所谓“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  相似文献   

7.
任永舟 《集装箱化》2012,23(9):30-32
1.问题概述我国《海商法》第60条规定:"承运人将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委托给实际承运人履行的,承运人仍然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对全部运输负责。对实际承运人承担的运输,  相似文献   

8.
9.
张清 《中国水运》2006,6(5):106-108
《汉堡规则》第一次在国际范围内明确规定了实际承运人制度,我国《海商法》借鉴《汉堡规则》对此制度的规定,制定了我国的海上货物运输中的实际承运人制度。本文试图从实际承运人法律制度的确立,实际承运人制度的概念,责任性质和范围等方面对这一制度作以阐述,并对不完善之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承运人的识别是货方进行海上货物运输索赔的第一步,由于提单流转频繁以及本身记载的含糊,对非海上货物运输订约人的提单持有人、收货人来说,准确地识别承运人可谓困难重重。以海上货物运输的方式为主线对如何识别承运人进行阐述,讨论在货代、无船承运人出现的情形下承运人的判定,并对我国现有立法进行评论。  相似文献   

11.
刘栋 《世界海运》2011,34(9):47-4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如何理解"从事"?实际承运人是否限于船舶所有人和光船承租人?在现代集装箱运输业务中,舱位互换、联合经营等是常见的海上运输经营方式。在这些情况下,如何识别实际承运人?  相似文献   

12.
罗震坤  黄宇 《中国船检》2008,(10):102-103
货物运输保险中的预约保险是投保人将一系列货物一次性投保的简便投保方式.在这种方式下,投保人不必为每一笔业务与保险人协商合同内容,简化了投保程序并节省了保险费:对保险人而言,订立预约保险合同在简化业务程序的同时,可以取得稳定的保险费收入。  相似文献   

13.
郑捷  孙树 《中国水运》2007,7(12):247-249
本文简单介绍了无船承运人的涵义,并基于《海商法》和《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和从协调二者关系的角度,阐述了无船承运人签发提单的性质和效力,是否享有海商法第51条所规定的免责和是否享有海事责任限制等几个问题,期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张孝伟 《集装箱化》2007,18(11):30-33
阐述多式联运承运人一些基本问题,指出多式联运承运人与无船承运人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探讨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及责任范围,对当前关于多式联运承运人的一些争议给出自己的一些看法:认为法律规定的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多式联运承运人应该对迟延损失负责,当其自己从事海运区段运输时享有限制海事赔偿责任的权利。  相似文献   

15.
赵伟 《中国船检》2006,(9):84-85
船用空气瓶是船舶上常见的压力容器设备,工作压力大都在3兆帕以下.虽然压力不算太高,但因为设计生产厂家众多.而且各厂的设计能力和生产工艺水平也参差不齐,要判断其设计是否安全,首先要把好审图这第一道技术关。这就需要审图验船师有较为扎实的压力容器知识,除了本社规范对空气瓶有相关技术要求以外.审图验船师还需对规范以外的重要技术有所了解。  相似文献   

16.
江少文 《集装箱化》2007,18(6):24-26
集装箱拼箱货运输有直拼运输和混拼运输两种主要形式。直拼运输是指在装船港把托运的同类性质、同一流向和目的港的若干票货物拼装在同一集装箱内运至目的港拆箱的运输方式。直拼运输一般在具有集疏运条件的班轮基本港才能形成。混拼运输是指在装船港把托运的同类性质但不同目的港的若干票货物拼装在同一集装箱内,运至既定的中途转运港交由转运代理人接箱拆拨,  相似文献   

17.
国际海事组织(IMO)船舶设计与设备分委会(DE)第47次会议于2004年2月25日至3月5日在伦敦IMO总部召开,会上散货船安全问题仍是讨论的焦点.  相似文献   

18.
梁文锋  李玉如 《集装箱化》2002,(10):38-39,8
NVOCC提单 相对船公司提单来说,NVOCC签发的提单是附属的单据,因为NVOCC提单所载的对货物享有的所有权是以船公司签发给NVOCC的提单为基础,或是建立在船公司与NVOCC所订立的货运合同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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