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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7 毫秒
1.
正我国从事道路运输业务的业户主要分为3类:集体企业、个人租赁和个体经营业户。在个人租赁和个体经营业户中,普遍存在着为多装货物获得更多的利润,私自对运输机动车进行各种非法改装的现象,如加装、加厚弹簧钢板,更换车厢或加大车厢尺寸等。这些非法改装的超载、超限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仅行车安全难以保障,对其他机动车和行人更是构成了严重安全隐患。为遏制运输机动车非法改装,解决超载、超限等问题,《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  相似文献   

2.
<正>由公安部发布的新版《机动车查验规程》(GA801-2019)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程规定了机动车查验项目、查验要求和检验监督要求,适用于机动车业务办理时的相关查验,也便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进行监督。对比此前一直适用的2014年发布的《机动车查验规程》,新规程对机动车送检人提供的送检材料有了新要求;规程规定整备质量不合  相似文献   

3.
余曦  董世凯 《汽车与安全》2023,(10):105-108
机动车查验是机动车登记的重要环节,是发现机动车违规产品、非法改装及盗抢车辆的重要手段,还需要统一车辆类型核定、规范技术参数维护、强化违规产品管理、做优查验监管系统、扩大查验职能作用,才能助推机动车查验工作更好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案例分析     
《汽车与安全》2011,(1):60-61
罐车超载失控四车相撞险成惨案一辆重型罐式货车由主城往木洞方向行驶,车行驶至巴南区南涪路金银桥路段时,与一辆大客车相撞,并导致两辆货车撞在一起。经调查,罐车超载失控是事故的主要原因。据交巡警总队介绍,驾驶员慕某驾驶的重型罐式货车往木洞方向行驶,在巴南区南涪路金银桥路段,该车失控撞上一辆大客车,大客车随即与另外两辆货车相撞,导致大客车上的18名乘客受伤。经查,肇事司机幕某驾驶机动车严重超载行驶,车辆失控后造成事故发生,交巡警部门将对幕涛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以及罚款2000元的处罚。  相似文献   

5.
<正>2019年6月15日,由公安部发布的新版GA801-2019《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规程规定了机动车查验项目、查验要求和检验监督要求,适用于机动车业务办理时的相关查验,也便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进行监督。对比此前一直适用的2014年发布的《机动车查验规程》,新规程对机动车送检人提供的送检材料有了新要求。除了机动车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车船税纳  相似文献   

6.
《驾驶园》2017,(3)
正货运车辆非法改装现象由来已久,国家有关部门对非法改装已治理多年。但"药开不少,顽疾难除",非法改装这种现状依然"剪不断,理还乱"。1月16日,根据统一部署,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加大对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货运车辆违法超载超限行为。  相似文献   

7.
红绿灯下     
《驾驶园》2008,(1)
华北:五地联手发通告2007年11月9日北京、山西、天津、河北以及内蒙古等华北五省市区联合发出通告,自即日起五省市区全面禁行55吨以上货车。华北地区是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重灾区。最近,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载货车有所反弹。有的经过非法改装,装载后车货总重达200多吨。为此,华北五省市联合发出公  相似文献   

8.
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重型货车、挂车等车辆涉及多人伤亡交通事故的情况较多,是公安交管部门确定的重点管理车辆。本文从大理州公安车管工作实际出发,分析重点机动车查验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查验工具、查验方式、查验监管、查验员队伍四个维度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期对重点机动车查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9.
编者按     
正本期专栏选登了2篇文章。近年来,仓栅式半挂车凭借载量大、用途广、成本低、运输快捷、拆装方便等优势,深受公路货运行业欢迎,逐渐成为我国道路货物运输主力车型。但同时也要看到,仓栅式半挂车新车违规生产、在用车非法改装等方面问题也十分严重,是我国货运市场超载"百吨王"主力车型,也是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查验工作中常见问题车型。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罗云智、  相似文献   

10.
载得动万千货物,却载不动万千悲哀。大货车,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大祸车"。来自公安部的一组数据令人震惊:目前我国货车保有量1900多万辆,占机动车保有量总数的7.8%,但货车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约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28%。2012年,货车的万车事故率比同期全国机动车的万车事故率高出1倍多,货车交通事故造成18621人死亡,平均每小时就有2条生命在货车事故中消逝。由公安部部署的一场行动引人关注:今年4月初至9月底,在全国开展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治理,集中整治货车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驾驶报废或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十大野蛮驾驶行为"。货车"野蛮驾驶"、违法违规已被诟病多年,群众反映强烈。对其细致把脉,既可看到一些货车驾驶人存在各  相似文献   

11.
仓栅式半挂车载货空间大,易被不法分子用于非法改装和超载超限运输,成为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移动风险点,是目前公安交管部门严格监管的重点车型。本文立足公安交管车辆登记管理工作实际,介绍分析了仓栅式半挂车主要技术标准要求,分别分析了新车、在用车、旧标车车辆登记环节发现的常见问题情形,最后提出了严格《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发放管理、推进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落实和加强机动车注册登记、路面通行管理等方面的治理建议。  相似文献   

12.
正日前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货车违法超限行为。在严厉查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以及下游需求回升的推动下,重卡行业景气度将延续向好。据了解,此次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  相似文献   

13.
丁海 《驾驶园》2011,(9):87-87
近日,在宁夏石嘴山市河滨工业园区华谊大道与国道110线交叉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中型自卸货车与一辆重型集装厢半挂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中型自卸货车驾驶室严重受损。  相似文献   

14.
改装车特征、危害及管理对策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乘用车改装状况调查,了解目前北京市场改装车的主要特征,分析了非法改装车辆的安全隐患,进一步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经登记的结构、构造和特征”的涵义。结合交通管理部门职责,探讨相关管理对策,认清非法改装车辆的社会危害性,引导汽车文化市场向安全、合法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5.
6月1日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发布了2012年第二十七号公告。就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轻型客车)、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大中型客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等车型,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物流需求高速增长,而部分大中型城市为缓解路面拥堵采取的货运车辆限行措施,进一步激化了物流业的供需矛盾。于是,部分运输业主开始使用中小型普通客车运送货物以规避货车限行管理措施,再有,部分城市实施了小客车数量调控机制,使用中型普通客车承运货物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使用普通客车载运货物形成的客货混装情形,不仅扰乱路面交通秩序,带来严重交通事故隐患,也给在用中小型普通客车,特别是中型普通客车的检验查验工作造成压力,妨碍了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合法性。本文结合检验查验工作中的现状,对中型普通客车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进行梳理,分析非法改装的原因,汇总非法改装形式特征,提出了对非法改装的认定措施及意见建议,以期对中型普通客车在检验查验工作中严格执行标准提供有益帮助。  相似文献   

17.
正近日,北京市交通委联合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货车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从源头预防和遏制本市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重点整治、总结完善三个阶段,主要包括:开展货车生产和改装企业全面检查、加大辖区内货车生产企业一致性监管  相似文献   

18.
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要有总体思路、目标,策略上要强化货车源头监管、装载源头监管、路面执法监督,提升科技监管水平,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进行责任追究。具体工作上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人员。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执法经费。优化运输结构,强化社会服务。严格规范执法,建立督查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相似文献   

19.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发生了很大变化,上海外环线隧道是通向港口码头、外高桥保税区的交通要道,大型、重型运输车流量已远远超出原设计流量,其比重占总量的80%,且车辆超载现象严重。本文论证了超载对沥青路面结构的破坏作用,以及导致隧道路面在使用初期就遭损坏等问题,提出了在大型、重型货车生产和改装中,须制定一些相应的措施和利用科技手段控制车辆超载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正>2019年8月19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信部3部门的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运输车超长违法运输行为治理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1198号),开启了新一轮的更为严厉的治理轿运车(车辆运输车的主要类别,下同)违法运输行为的新征程。大家或许会问,针对轿运车违法运输行为(非法改装、超载运输)的治理工作,自2016年9月21日起,不是已经有3年了吗?怎么又出台类似的措施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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