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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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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船用燃料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将于2008年11月21日生效,将填补国际有关赔偿船舶造成油泄漏污染损害法规的最后一个缺口。  相似文献   

2.
随着塞拉利昂于2007年11月21日同意接受,2001年国际船用燃料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Civil Liability for Bunker Oil Pollution Damage,2001) 将于2008年11月21日生效。国际有关赔偿船舶造成油泄漏污染损害法规的最后一个缺口将被填补。一旦该公约生效,其缔约国登记的1000总吨以上船舶将被要求船上持有一份证明该船舶具备保险或其他经济担保的证书,以按适用的国内或国际限制规定,  相似文献   

3.
早在1995年随着一些代表团向国际海事组织法律委员会第73届会议提出建立燃油损害责任和赔偿国际机制的提案后,就已经开始本公约的起草工作。民事责任公约及基金公约的制定、生效,使得油污受害者在遭受船载散装货油污染时,能得到较为充分的赔偿。然而,油污民事责任公约及基金公约并没有解决船舶燃油污染问题,由于造船技术的不断发展,船舶越来越大型化,  相似文献   

4.
公约与法规     
《中国海事》2007,(12):73-74
北海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区于2007年11月22日生效;国际船用燃料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将于2008年11月21日生效;燃油公约生效的最新进展情况;IMO出版新的GMDSS指南(第4版)  相似文献   

5.
《航海技术》2007,(5):66-66
2001年3月23日,IMO船舶燃浦污染损害责任与赔偿外交大会,各国代表签署了《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简称国际燃油公约)。目前已有11个缔约国批准加入,很可能在不远的将来生效。  相似文献   

6.
船舶使用的燃料油所造成的污染与其他货油污染相比,有诸多特殊性,且燃油污染事故数量大,这一问题已成为国际海运界不可回避的挑战。国际上基于对燃油污染损害的重视,为了填补《1992年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在燃油污染损害赔偿方面留下的空白,于2001年3月23日通过了《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下称《公约》),并下2009年3月9日正式对我国生效。目前已有33个缔约国,我国作为缔约国之一,结合当前形势,提出做好履约工作的相关对策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7.
劳辉 《中国海事》2009,(4):26-27
《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简称《燃油公约》),已于2009年3月9日对我国生效。最近一段时期以来,有关海事局为《燃油公约》证书:《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的保险或其它经济担保证书》的签发和检查,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并进入正常实施。  相似文献   

8.
分析《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主要特点、在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赔偿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实施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公约的发展前景,提出目前应关注和研究燃油污染责任赔偿相关的法律体系以及财务担保补偿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国内船舶燃油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再寻求与国际公约接轨。[编者按]  相似文献   

9.
张君长 《集装箱化》2002,(10):31-33
1背景情况 世界经济发展促进了集装箱运输市场的兴旺,加之船价低廉,从而刺激了船东订造集装箱船的欲望.据报道,2000年世界船厂共接获集装箱船订单89万TEU,比1999年(55.8万TEU)增长37%,比1998年增长50%以上.航运公司为了追求集装箱运输的规模经济效益,计划订造8000~12000TEU超大型集装箱船,有的船厂甚至推出了18000万TEU马六甲型集装箱船的设计.  相似文献   

10.
包晓兵 《中国船检》2008,(11):84-86
我们了解到《2001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1月21日生效,请介绍一下该公约的有关要求。  相似文献   

11.
12.
《航海》2008,(5):39-39
随着塞拉利昂同意接受,《2001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国际公约》将于2008年11月21日生效,国际有关船舶造成燃油泄漏污染损害赔偿法规的最后一个缺口将被填补。  相似文献   

13.
《航海》2009,(2):25-25
《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于2009年3月9日起正式对我国生效。1000总吨以上外国籍船舶、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必须在3月9日前取得《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55,否则不得进入中国港口或其他缔约国港口。  相似文献   

14.
岳岩 《中国船检》2008,(11):80-82
《2001年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国际公约》于2008年11月21日起正式生效。为满足该公约中对于1000总吨以上船舶的强制保险要求,船舶所有人安排的燃油污染责任保险及其保险人的资质至关重要。正如BIMCO在最近一篇关于燃油公约的文章中所强调的:“如果船舶所有人对如何及从何处获得必需的燃油公约证书事宜有任何疑问,应该向其保赔协会寻求指导。”为此,本刊特邀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承保部岳岩,对于船舶所有人及有关方对于申办该公约要求的证书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  相似文献   

15.
1.《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浅析1.1产生背景及意义在《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简称CLC公约)解决了载运2000吨以上持久性油类船舶的油污染问题(包括货油和燃油),但对其他船舶的燃油污染问题则因未规定强制保险而使得其悬而未决。1996年,燃油污染损害赔偿成为国际海事组织(IMO)法律委员会第75届  相似文献   

16.
公约与法规     
《中国海事》2008,(7):74-74
《国际船用燃料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将于2008年11月21日生效,2009世界海事日主题确定,美参议院商业委员会签署MARPOL附则Ⅵ修正案。  相似文献   

17.
早在1995年随着一些代表团向国际海事组织法律委员会第73届会议提出建立燃油损害责任和赔偿国际机制的提案后,就已经开始本公约的起草工作。民事责任公约及基金公约的制定、生效,使得油污受害者在遭受船载散装货油污染时,能得到较为充分的赔偿。然而,油污民事责任公约及基金公约并没有解决船舶燃油污染问题,由于造船技术的不断发展,船舶越来越大型化,  相似文献   

18.
《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简称《燃油公约》)于2009年3月9日对我国生效后,按照公约规定所有进出我国港口的1000总吨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必须对燃油污染损害强制保险或提供经济担保;根据我国政府向国际海事组织递交公约加入书时的声明,交通运输部规定2009年7月1日后中国籍沿海运输船舶也必须对燃油污染损害强制保险或提供经济担保。《燃油公约》的生效实施改变了航行于我国水域的非油轮没有强制性的油污保险或经济担保的局面,对建立和完善我国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19.
马恩岛船舶注册机构已确认完全符合于11月21日生效的燃油公约,已经给所有符合条件的船舶颁发了必需的证书。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批准时限到11月21日截止。公约要求所有登记船舶总吨位不少于1,000吨船舶的船东持有民事责任保险相关证明,包括由燃油引起的污染保险。此保险必须经早前已批准公约的船旗国认证。马恩岛船舶注册机构早前已批准了公约,  相似文献   

20.
随着墨西哥作为第26个批准国于2006年2月22日递交其批准书,1972年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的1996年议定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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