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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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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多式联运“一单制”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向托运人签发一份多式联运全程提单,并由区段承运人根据运输要求依次完成相应作业。多式联运“一单制”可以解决多式联运业务中存在的各种运输方式间作业规则和单证不统一、不标准的问题,在货主、货运代理人、区段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基础设施运营商等利益相关方之间实现多式联运信息共享,  相似文献   

2.
周灵 《世界海运》2009,32(9):50-51
多式联运中的货物的全程运输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各区段的实际承运人共同完成的。在多式联运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中,每一种方式所在区段适用的法律对承运人责任的规定往往是不同的。在目前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中,经营人所负的责任范围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相似文献   

3.
唐兵 《集装箱化》1998,(5):21-23,33
网状责任制和统一责任制是现行国际集装箱运输中承运人和经营人所采用的主要责任形式。前者指多式联运承运人和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但对货物的损害赔偿责任仍按不同运输区段所适用的法律规定;后者指多式联运承运人和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对货物的损害赔偿按统一责任制负责。  相似文献   

4.
货方索赔人通过举证以表面证据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多式联运过程中存在过失或疏忽,而且这种过失或疏忽与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存在着因果关系,其目的无非是要使多式联运经营人承担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而多式联运经营人为了使自己免责,或使自己不致因付出赔偿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就需要对索赔货方举证的表面证据作出抗辩,或付出赔偿后再向负有责任的转包承运人进行追偿。  相似文献   

5.
《世界海运》2016,(3):50-53
多式联运合同涉及水路、陆路、铁路、航空、管道等多个运输区段,运输的时间较久,环节较多。一旦发生货损,多式联运合同承运人追偿时,就需要确定货损发生的时间、损失数量和金额,管辖的法院,各区段承运人的管货义务等具体的法律问题。笔者从一案例出发,试图对此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6.
泉水 《集装箱化》2003,(12):44-45
1确定承运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的一般过程和其他的单一运输方式的国际公约一样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也是多式联运公约的核心问题。不过 ,在多式联运公约尚未生效 ,有关的国内法律还不完备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既无任何规章可以制约 ,就只能取决于多式联运经营人自己  相似文献   

7.
对多式联运下经营人所采用的责任制进行了研究,并试图在不同责任制下,得出多式联运经营人、实际承运人、货主间责任平衡的汇合点,从而建立多式联运下众多关系人之间的“责任与利益均衡”对等原则。  相似文献   

8.
唐兵 《集装箱化》1998,(4):16-16
1 在集装箱多式联运中,无论采用统一责任制还是采用网状责任制,都是以过失责任制为基础的,即多式联运的承运人或经营人因自己的过失而致货损货差时,应负赔偿责任。但采用网状责任制时,各个运输区段的责任限制又各不相同。  相似文献   

9.
张孝伟 《集装箱化》2007,18(11):30-33
阐述多式联运承运人一些基本问题,指出多式联运承运人与无船承运人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探讨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及责任范围,对当前关于多式联运承运人的一些争议给出自己的一些看法:认为法律规定的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多式联运承运人应该对迟延损失负责,当其自己从事海运区段运输时享有限制海事赔偿责任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张孝伟 《集装箱化》2007,18(11):30-33
阐述多式联运承运人一些基本问题,指出多式联运承运人与无船承运人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探讨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责任期问及责任范围,对当前关于多式联运承运人的一些争议给出自己的一些看法:认为法律规定的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存在一些不舍理的地方,多式联运承运人应该对迟延损失负责,当其自己从事海运区段运输时享有限制海事赔偿责任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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